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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保護傘”連根拔起大貨車不再“瘋狂”

原標題:“保護傘”連根拔起 大貨車不再“瘋狂”

6月25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開展掃黑除惡、整治“瘋狂大貨車”,深挖背後“保護傘”專項行動成果:打掉涉惡“保車團夥”6個,查處涉嫌犯罪社會人員70人、“保護傘”122人。

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危害公共安全的“瘋狂大貨車”,曾經讓市民們苦不堪言。繼去年嚴肅查處129名非法營運出租車“保護傘”後,哈爾濱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公安局等單位嚴厲查處“瘋狂大貨車”問題,深挖背後的“保護傘”,有力彰顯瞭哈爾濱市委有貪必肅、除惡務盡的堅強決心,充分體現瞭紀檢監察機關敢於亮劍、反腐懲惡的責任擔當,用生動實踐將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取

得瞭良好的政治、紀法和社會效果。

利劍出鞘,直擊“瘋狂大貨車”背後腐敗

每當夜幕降臨,哈爾濱市城區內時常會出現與流光溢彩的市容極不和諧的場景,一輛輛載著殘土、號石的大貨車旁若無人、橫沖直撞、疾速行駛。它們一路走一路撒落,過往車輛、行人望之色變,唯恐避之不及。這些違規渣土車、號石運輸車、運煤車等大型貨車一度成為哈爾濱市民的“心病”,幾乎每年都有無辜的生命因為他們的瘋狂而逝去,群眾因此稱其為“瘋狂大貨車”。

難道這些大貨車司機就沒有絲毫的顧忌,他們就不怕交警攔截、罰款、扣分甚至吊銷執照嗎?

原來,他們之所以有恃無恐是因為有人“保車”。 所謂“保車”,就是有團夥收取大貨車車主一定數量的錢,負責大貨車在道路運輸存在違法行為時,協調路面執勤交警不攔截,或違章車輛被扣後到交警隊協調處理,幫助不處罰或減輕處罰。

這些“保車團夥”多是惡勢力,他們勾結部分交警,壟斷運輸市場,強迫大貨車司機交保費。部分交警等執法人員在收受“保車”人的賄賂後,充當“瘋狂大貨車”的“保護傘”,為違規車輛提供便利或通過篡改、刪除處罰記錄等方法非法“銷分”,對違規大貨車減輕或免予處罰。有的執法人員為瞭利益,甚至還插手土石方工程項目謀利。於是,一條“以惡經商、以商養官、以官護惡”的利益鏈逐漸形成。

絕不能讓這些嚴重危害道路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頑疾大行其道,更不能讓個別執法者助紂為虐成為惡勢力“保護傘”。

省委書記張慶偉強調,“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決心,堅決打掉‘保護傘’、切斷利益鏈,形成震懾效應”;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常松要求,“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王兆力多次聽取“瘋狂大貨車”問題匯報,要求深挖“保護傘”和“不作為”。

為此,哈爾濱市紀委監委迅速行動,於2017年年底牽頭成立專案組,一場掃黑除惡、整治“瘋狂大貨車”、深挖“保護傘水果批發|進口水果批發|進口水果批發商靜岡皇冠哈密瓜|靜岡皇冠哈密瓜批發”的攻堅戰就此展開。

精準突破,撕開“保護傘”層層黑幕

“市財政給我們核定的最低成本運價是每立方米35元,但是現在22元、甚至20元就有人接活兒。我們要賺到錢就得多裝多跑,規定裝20噸的裝30噸或更多。正常一晚上也就跑四五趟,現在我們都得跑個十趟八趟……”大貨車司機都認為自己“有人‘保車’,多裝點兒闖個燈啥的沒事兒”。

“我們‘保車’就是用錢砸,哪個基建工地要開槽挖土瞭,先去找‘管片兒’的交警‘買路’,否則交警就會在工地門口執法,一車土也運不出去。”“保車團夥”成員交代。

面對龐大的運輸市場、猖獗的“保車團夥”、反偵查能力較強的執法人員,如何高效運作,精準突破,成為專案組的首要課題。

暗訪摸排,鎖定涉惡“保車團夥”;查看土石方承包公司資金流向、賬面單據等信息,順藤摸瓜;核查交警部門處罰卷宗,從中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組織有序,密切協作,專案組的調查工作在有條不紊中強力推進。

調查2000多人次,暗訪取證100餘次,夜查土方工地12次,核查交警部門處罰卷宗30670冊……經過幾十個晝夜的連續奮戰,10餘萬字的材料陸續呈現到辦案人員面前。

“我知道他頂賬的房產開價都比市場價貴20萬元左右,但他幫過我,以後在運輸上還得他關照,我也不好拒絕呀!”某土方公司總經理郭某某到案後大吐苦水。這個“他”,就是道裡交警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

2011年,在明常清的“關照”下,郭某某公司的20多輛車始終超載運輸,一輛也沒被扣過。第二年初,明常清在道裡區購買瞭一套價值110萬元的房產,交錢時叫來郭某某刷銀行卡。後來,明常清除還給郭某某5萬元外,又先後將自己在海南三亞和哈爾濱某小區的兩套房子分別以25萬元和180萬元的價格頂賬給瞭郭某某,郭某某扣除為他支付的房款後,將剩餘的100萬元現金給瞭明常清。

明常清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己積累瞭大量財富。經查,在明常清及其妻子、兒子名下有十餘套房產,有的房產進戶十幾年瞭,明常清都沒去過,甚至忘記瞭自己還有這麼一套房子。

明常清違紀違法問題掀起冰山一角。專案組一鼓作氣,通過高強度的暗訪摸排、信息篩查,交警等執法人員大量違紀違法問題紛紛浮出水面。

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原副局長馬某某依靠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的人脈和背景,平日裡和土石方公司老板交往甚密,臨近退休還不忘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私利。2011年,向轄區建築企業索要土石方工程項目,並直接入股某土石方公司,違規經營獲利。

南崗大隊一中隊長寇某某違規消除違章記錄,現場接受處理的當事人竟然是一個開食雜店、連駕照都沒有的老太太,且該當事人在高速路和市區內同一時間竟有兩起違章記錄,讓辦案人員哭笑不得。

顧鄉大隊政工民警宋某利用其管理大隊“公安數字證書”的職權便利,為“黑中介”及親友、同事違規辦理交通違法不計分處罰達9697件。

……

“通過調查,我們掌握瞭6個‘保車團夥’涉嫌非法‘保車’相關證據,排查出交警巡邏大隊、道裡、道外、南崗、香坊、平房、阿城等交警大隊近百名交警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市紀委監委專案組負責人說。

初步掌握問題線索後,專案組綜合運用查詢、調取、搜查等措施調取證據,準確鎖定關鍵目標,深藏在“保車團夥”背後的“保護傘”們陸續現形,重重腐敗黑幕被逐漸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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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某某,於某某,6輛大貨車請立即放行!”某次嚴查違法大貨車行動中,交警南崗大隊副大隊長於某某的對講機裡突然傳出副支隊長王偉的喊話。無奈之下,於某某在6輛超載大貨車的處罰單上標註瞭“006(王偉對講機編號)要求無條件放行”後,全部予以放行。

過去,在哈爾濱市的街道上,時常能看見貼著“市政府重點工程”“市政府暖心工程”等標簽的“瘋狂大貨車”組團招搖過市。這些標簽,是王偉為其精心設計的“護身符”。有瞭這些標簽,“瘋狂大貨車”可以不分時段、路段運行,不受車速、載荷限制,一路橫行、暢通無阻。王偉也憑此獲得瞭折合人民幣23萬餘元的“收益”。

交警大隊長一年2萬元、副大隊長1萬元、中隊長2000元、普通民警1000元……這是某“保車團夥”為“保護傘”明碼標價的好處費。該團夥除自有幾十輛車外,還為200餘輛車“保車”,最多時“保車”300多輛,每輛車繳納保費數千元至1.5萬元不等。繳瞭保費的車輛,會被噴上“某公司”字樣,被買通的交警看到後就不會攔截,或被攔截時不處罰或從輕處罰,也不用卸貨,開完罰單繼續跑。經司法鑒定,該團夥累計收受“保車”費用223.44萬元,這些費用中的相當一部分是用來賄賂交警的。

除瞭對違法車輛“開綠燈”,一些被買通的交警還會給“保車團夥”通風報信。哈西交警大隊幾乎每一次出勤信息,都會通過短信、微信發送到“保車團夥”的手機上;阿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一開展突查行動,就會有安全員把出勤情況通知“保車”人。

市交警支隊巡邏大隊4名內勤交警或相互合作或各自為戰,通過修改、更換處罰憑證等方式,減輕或免予處罰交通違法案件955件,給國傢造成72萬餘元損失。一名副大隊長還經常安排與自己關系好的民警去群力、哈西等開槽工地多、超載車輛多的區域抓車,以使違章車輛相關人來找自己說情放車,借此收受好處。

交警支隊巡邏大隊的職責是在全市轄區范圍內,針對不同轄區的不同違法行為進行整頓,包括超載超限、違反標志標線等行為。按照查處流程,外勤民警發現超載車後,需電話請示大隊領導是否扣車。如領導同意扣車,扣車後,違法人需拿著交警開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到大隊接受處理,大隊領導在背面簽上處理意見並簽名。憑借可以靈活機動查扣、處罰違規車輛的這份權力,巡邏大隊的交警走上瞭“組團違規‘輕處罰’”的歧路,最終導致巡邏大隊幾乎“全軍覆沒”。

違規幹預“打招呼”,濫用職權“開綠燈”,泄露秘密“賣人情”,參與項目“謀私利”……有瞭個別副支隊長、大隊長的“示范引領”,公權力被任性揮霍,隨意踐踏——普通民警爭相效仿,以違規放行多少輛車為能事;上路執勤收罰款成為一種福利,誰上路執勤要用玩撲克來決定;不能上路執法、沒有審批權限的交警,也可以無所顧忌地進行違規操作。

據查,哈爾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上至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下至一線交警和基層工作人員,城區13個交警大隊中12個大隊有警員涉案,公安交警、公安民警共計108人違紀違法,系統性、塌方性腐敗令人震驚。

同時,5個區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14名公職人員,也不甘寂寞,搭上瞭“瘋狂大貨車”利益“蹭車”,受到瞭應有的懲處。

整章建制,斬斷利益鏈條鏟除腐敗滋生土壤

“起初上路執法按照查扣10臺違規車輛,自行處理2臺比例上報,但後來發現上報的8臺車也被領導違規處置瞭。後來再查扣時,我就按照自行處理8臺、查扣2臺的比例上報瞭……”巡邏大隊某民警到案後交代。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122人的“保護傘”中,涉及處級幹部12人、科級及以下幹部110人。市交警支隊原副支隊長王偉、道裡大隊原大隊長明常清、呼蘭大隊原大隊長於廣軍、巡邏大隊原副大隊長李名實等11人涉嫌犯罪,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

理。

這些“保護傘”的腐敗行為,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給交警系統政治生態帶來近乎摧毀性打擊。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將此案作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期間的“試驗田”,全要素適用12種調查措施,並綜合考慮違紀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力求政治、紀法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此案暴露出的問題警示我們,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強化剛性約束,抓常抓細抓長,才能斬斷利益鏈條,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興東說。

該市還將於近期在發案的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門組織召開案情通報會和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原因,認真反思教訓,確保整改到位。

“過去開車看到大貨車總是躲得遠遠的,實在是太嚇人瞭。現在這些大貨車規矩多瞭,我們也不用像原先那樣小心翼翼生怕被撞到瞭。”龍運現代出租汽車公司的出租車司機李莉說。

“以前,門前馬路上到處是從那些大貨車掉下來的泥土垃圾,弄得烏煙瘴氣;那些車開過來根本也不看燈,過馬路就是走斑馬線也提心吊膽的。現在,可真是清凈多瞭啊!”天悅小區居民李洋說。

據瞭解,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將進一步推進大數據平臺建設,與政法機關信息系統主動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同時,與司法機關建立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雙向移送制度和查辦結果反饋機制,深挖細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江平 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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